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

出租屋大查稅 鎖定多屋族 租金恐漲

目前國內資金多傾向投資不動產,所以置產收租的買氣仍十分活絡,專家建議購屋者不論置產或自住客群,應該趁目前升息腳步變緩的時候,趁購屋低利的優勢積極看屋。

但房東們當心了,為遏止出租人短漏報租賃所得,財政部國稅局將針對個人出租公寓或套(雅)房物件加強查核,各租屋網站的眾房東將首當其衝;
 依財政資訊中心提供截至今年6月為止的調查,個人名下有三棟以上房屋者,共有66.27萬人,其中持有超過十棟以上者,則有16,140人。

稅捐機關準備清查其持有用途,近期啟動「租屋查稅行動」,將擁有三屋以上的多屋族、租屋網站與鄰近學校地區的租屋動態,劃入重點查稅圈。

房價高,促使近年租屋人口增加,房仲業者估計,僅台北市的租屋人口就超過百萬人。

不過,租屋者並未善用政府提供的減稅機制,100年度全國566萬個所得稅申報戶中,列報租金扣除額者約6.3萬戶,核定租金扣除額53.2億元,占1.83兆元列舉扣除總額比重僅0.2%。財政部懷疑租賃市場逃漏稅情形嚴重,有調查必要。

多屋者持有房屋的目的,究竟是自住、閒置、出租或是囤屋待售,稅捐機關亦將一併瞭解。 民眾在外租屋但租金扣除額申報率偏低,台北國稅局認為,擔心被調高房屋租金,因此選擇配合房東不申報租金支出者,仍是主要關鍵。

國稅局提醒,個人如有出租房屋取得租金,應將租金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。依所得稅法規定,財產租賃所得的計算,以全年租賃收入,減除必要損耗與費用後(或依財政部訂頒定標準43%)的餘額為所得額,合併計算綜所稅。

國稅局已經展開租屋調查的資料蒐集工作,將對個人出租公寓、套房等案件查稅,包括租屋網站張貼租屋訊息的廣告,縣市大專院校或高中職等學校的校外租賃資訊,都是國稅局網羅的重要查稅資訊,將交叉比對房東申報租金現況,藉此清查「包租公」或「包租婆」有無逃漏稅。 

財政部表示,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時,應併入取得年度的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。
財政部指出,房東如有短漏報租金收入,在國稅局啟動調查前自動補報,可以援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補稅、免再處罰;否則就會加處三倍以下罰鍰。

 中信房屋行銷企劃副理江龍名表示,「羊毛出在羊身上」,包租公、包租婆們若依法誠實繳稅,很可能反映在租金上,影響屋主上網刊登物件的意願,甚至間接拉抬租金。不過,提高租金會面臨市場行情考驗,屋主得小心最終傷到自己。

至於租屋網站,若未收取物件刊登費用,應對營運影響不大。 

江龍名認為,除非像戶政單位一樣進行戶口普查,否則很難掌握每戶人口,房客只要跟房東「套招」,國稅局也無可奈何。
他建議,查逃漏稅不妨從房客下手,加強宣導承租人的租金報稅減免,提高誘因會更有效率。

不過財政部長張盛則表示,報紙刊載新聞這麼大標題,事實上沒有這麼大動作,他表示其實財部每年都針對逃漏稅的問題進行追查,並非只在這次大動作,且也實際沒有甚麼大動作。

但財政部表示,因為每年查緝租賃所得的成果都不錯,每年都可進帳上百億,張盛和表示,這本來就是查漏稅的職掌,而有租賃所得的都應該確實申報。 

其實財政部一分面查緝多屋族出租逃漏稅,另一方面也在考慮是否針對多屋族來課徵「囤房稅」,針對多屋族調高房屋持有稅!但有民眾就抱怨,如果有餘屋出租者,又被調高房屋稅,恐會出現恐怖賣壓,房市將受另一波衝擊。

好房News總編輯吳光中表示,針對多屋族應該鼓勵善用餘屋回饋於社會,所以出租者不應再被調高房屋稅,應該課徵「空屋稅」而非囤房稅。

出處:http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6173724602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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